黑龙江省河道采砂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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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河道采砂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5月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

  • 【文字解读】关于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
    2021年5月14日  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管理范围采砂活动的管理以及开采砂石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遵守《采砂办法》有关规定。 二、管理体制 《采砂办法》规定,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,会同同级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和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01年6月1日  为加强河道采砂的科学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管理,满足行洪安全和河道管理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以及水利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《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》(水财〔1990

  • 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

    2021年5月17日  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 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表示该办法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。 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• 黑龙江:严禁在禁采区和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

    2021年5月18日  本站讯 近日,黑龙江省发布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加强在黑龙江省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开采砂石的活动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。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政府网

    2019年2月22日  要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、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6〕25号),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,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。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文件解读)

    2020年5月27日  按照现行规定,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(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)统一印制,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。 (2)河道采砂批准程序。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,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,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。 河道采砂要交纳河道采砂管理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6月29日  2021年5月9日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5月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

  • 【文字解读】关于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
    2021年5月14日  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管理范围采砂活动的管理以及开采砂石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遵守《采砂办法》有关规定。 二、管理体制 《采砂办法》规定,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,会同同级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01年6月1日  为加强河道采砂的科学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管理,满足行洪安全和河道管理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以及水利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《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》(水财〔1990

  • 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

    2021年5月17日  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 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表示该办法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。 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• 黑龙江:严禁在禁采区和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

    2021年5月18日  本站讯 近日,黑龙江省发布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加强在黑龙江省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开采砂石的活动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。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政府网

    2019年2月22日  要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、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6〕25号),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,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文件解读)

    2020年5月27日  按照现行规定,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(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)统一印制,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。 (2)河道采砂批准程序。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,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,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。 河道采砂要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6月29日  2021年5月9日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5月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

  • 【文字解读】关于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
    2021年5月14日  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管理范围采砂活动的管理以及开采砂石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遵守《采砂办法》有关规定。 二、管理体制 《采砂办法》规定,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,会同同级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01年6月1日  为加强河道采砂的科学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管理,满足行洪安全和河道管理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以及水利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《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》(水财〔1990

  • 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

    2021年5月17日  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 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表示该办法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。 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• 黑龙江:严禁在禁采区和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

    2021年5月18日  本站讯 近日,黑龙江省发布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加强在黑龙江省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开采砂石的活动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。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政府网

    2019年2月22日  要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、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6〕25号),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,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文件解读)

    2020年5月27日  按照现行规定,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(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)统一印制,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。 (2)河道采砂批准程序。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,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,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。 河道采砂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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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1年6月29日  2021年5月9日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5月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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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01年6月1日  为加强河道采砂的科学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管理,满足行洪安全和河道管理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以及水利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《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》(水财〔1990

  • 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

    2021年5月17日  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 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表示该办法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。 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• 黑龙江:严禁在禁采区和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

    2021年5月18日  本站讯 近日,黑龙江省发布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加强在黑龙江省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开采砂石的活动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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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9年2月22日  要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、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6〕25号),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,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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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年5月27日  按照现行规定,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(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)统一印制,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。 (2)河道采砂批准程序。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,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,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。 河道采砂要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6月29日  2021年5月9日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5月9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

  • 【文字解读】关于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
    2021年5月14日  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管理范围采砂活动的管理以及开采砂石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遵守《采砂办法》有关规定。 二、管理体制 《采砂办法》规定,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,会同同级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01年6月1日  为加强河道采砂的科学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管理,满足行洪安全和河道管理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以及水利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《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》(水财〔1990

  • 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

    2021年5月17日  黑龙江: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 竞得许可后不得不得转包、转让 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表示该办法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。 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• 黑龙江:严禁在禁采区和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

    2021年5月18日  本站讯 近日,黑龙江省发布《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加强在黑龙江省河道(包括湖泊、水库、人工水道、行蓄滞洪区等)开采砂石的活动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。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政府网

    2019年2月22日  要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、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6〕25号),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,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

  •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文件解读)

    2020年5月27日  按照现行规定,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(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)统一印制,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。 (2)河道采砂批准程序。 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,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,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。 河道采砂要

  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

    2021年6月29日  2021年5月9日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防洪、通航、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